「幣圈一天,人間十年」是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圈子裡耳孰能詳的一句話,講的卻是投資人心中的痛和焦慮感。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幅度大且不穩定的特性,吸引了大批投機人士在相關保護措施和法規尚未健全時進場割韭菜,導致空氣幣、龐氏騙局等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甚至一度到了聽到加密貨幣或區塊鏈,就與詐騙畫上等號的地步。寂靜一陣之後,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近期卻又依藉著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的概念捲土重來,而我認為台灣政府應該認真看待,因為假設管理得當,它極有可能成為台灣發展新創產業的重要推手。
STO其實和台灣群眾募資的概念類似,只不過是將投資人取得的股份(證券)透過區塊鏈的技術代幣化(tokenize),但並沒有改變透過有價證券籌資的本質。為什麼我說STO有可能是台灣新創事業發展的關鍵呢?就我多年觀察,台灣雖然有群眾募資和創櫃板等管道讓新創募資,但成效卻不彰,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群募是數位經濟的一環,卻應用傳統募資方式,無法與市場有效接軌。
2.募資時程過長,新創企業實現獲利較晚,致投資人興趣降低。
3.缺乏次級市場致流通性不足,從而減低投資誘因。
而假如新創企業能用STO募資,不但更有彈性、速度更快,更可以直接連結全球資本市場,突破台灣本土資金不足的限制,因此去年五月我就建議金管會開放STO,但依募資規模分級管理,至少要讓STO在台灣有明確的遊戲規則,這樣不僅可以照顧新創發展,也能有效保護投資人。
過去這段時間,除了召開跨黨派委員的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我也一直致力於三件事情:
一、協助民間業界自律聯盟與金管會溝通
我很清楚,管制架構或整體社會環境對新創越友善,越能吸引創新者群聚、促進創新發展,進而帶動經濟成長並提升技術、人才優勢。然而創新未必毫無疑慮,特別像是STO般的創新,對當前的消費者保護、金融穩定可能造成衝擊時,就也不能完全放任。因此,為了尋求創新發展與健全監管的適當平衡,去年間我召開了數次協調會與公聽會,邀請業者、學者、專家前來給予各主管機關實務層面的意見,並點出當前規範上的問題。更於八月與亞太區塊鏈聯盟與中華民國商業總會,一同推出台灣第一份交易所的自律規範。
二、讓金管會承擔證券型代幣發行,即STO的主管機關
為了使STO有法可循,去年也提出了《證券交易法》第六條的修正,希望藉由將STO納入金管會的權責,使得金管會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法》訂立相關處理準則、管理辦法及應行記載事項等等事宜,確保鼓勵新創的美意,不被有心人士利用,也不會因為過度嚴格的管理而扼殺。在一次次的意見交換後,也終於在去年10月時,顧主委允諾今年6月將提出STO的管理辦法。
三、督促金管會提出有利新創募資的STO機制。
上週三,金管會顧主委到我辦公室拜訪,針對這會期的問政規劃,交換了一些意見,我也特別針對STO募資機制提供了一些想法。除了再次重申我明確的立場,STO交給金管會監管,有明確的規範後,對吸引投資跟產業發展是比較有利的,但務必要再創新與監管間取得平衡,避免扼殺了生機,阻礙了台灣STO的發展。也跟顧主委建議,於提出管理辦法前,應該要多多與業者交流,我也非常樂意引薦優質業者給主委,避免政府閉門造車,導致在萬眾期盼推出一套不合時宜的法令。
很感謝顧主委與我一起相挺新創,能夠接受我的意見與看法,讓我公聽會後主要的三個推動發向,都一一實現。雖然技術的改變快速,政府政策趕上不容易,但有金管會同仁願意力挺一試,值得台灣新創給予肯定。
同場加映
公聽會實錄: https://reurl.cc/v6WAL
證券交易法修正: https://reurl.cc/4WpnK
金管會訂STO募資機制: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367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