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群眾募資:有利新創公司籌資,消化台灣過剩資金,改善就業

 

上禮拜和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ion in Taiwan )合辦了「給台灣的建議:群眾募資與金融科技立法」分享會,邀請到美國群眾募資界重量級人物 Jason W. Best 先生帶來1個小時的群募新知。Jason Best 先生認為,股權群眾募資能是台灣轉化高儲蓄率爲投資資金來源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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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實際推動上,Jason Best 給了下面三個建議:

 

  1. 群募風險概念需要被教育,藉由群募表現的追蹤,能獲取用在投資教育的數據

 

美國在 2015 年通過《新創企業推動法案》後,也針對股權群眾募資的後續成效追蹤,設定詳細的格式規範。因此現在可以運用這些資料,教育民眾正確的股權群眾募資風險概念。舉例而言,根據 Correlation Ventures 的調查報告,有高達 64% 的公司是無法回本的,26% 是獲得1至5倍的回收,而僅有 10% 的公司達到5倍以上投資獲利率。

 

從這份統計資料可以見到私募投資的獲利率並不高。他相信,若能夠讓台灣的投資方清楚群募的投報率和風險,可以讓更多人抱持正確的心態進入群募市場。在這樣資訊對稱與透明的前提下,投資人能夠事先理解群募市場的現況,也能增加投資人的進場意願。

 

而且事實上,根據美國的經驗,從 2015 年至今,股權群眾募資詐欺的通報案例數仍為 0。所以,只要可以給予民眾正確的觀念,對於群募詐欺一事,應該是慮了。

 

  1. 股權群眾募資可讓台灣成為東亞科技金融重鎮

 

根據美國股權群眾募資的經驗,每間藉著群募來募資的公司平均增加了 2.2% 的員工數,有效提高了工作機會。而 24% 使用群募的公司也由於獲得了成長資金(growth capital) 和營運資金(working capital),得以成功增加營業收入。更有趣的是,股權募資群眾成功企業中,女性創辦人很高。這顯示出比起傳統的募資管道,女性創業家更有可能藉著群募出頭天。這些數據都顯示群眾募資對於改善就業環境、強化個體企業發展、性別平等能有的改變。

 

Jason Best 也提及了,比起中國,台灣的整體商業環境更接近美國,應該會適合發展股權群眾募資。立法院近期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也已經出委員會了。這方面展現出台灣在創造友善投資人、新創生態系的決心。若能整合以上法規,再搭配股權群眾募資,將營造出台灣作為東亞科技金融重鎮的條件。特別是我最近審查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當中有獨步全球最長的 3 年實驗期。這點對一開始就設定實驗期為 2 到 3 年的新創相當有幫助,因為能協助其投資人、潛在投資人評斷該公司或團隊是否有足夠能力。

 

  1. 正視代幣眾籌(ICO)的存在,使其成為正面籌資工具

 

Jason Best 表示,雖然未來區塊鏈技術、虛擬加密貨幣的發展,仍有高度不確定,但政府不應該刻意排除或無視區塊鏈或 ICO。現在 ICO 已經真實存在許多國家,政府應該試圖去理解,並且將它導向正面的籌資工具。

 

美國政府目前對於 ICO 並沒有明確立法,但是將 ICO 視為一種股權。因此若 ICO 可以符合美國《新創企業推動法案》的架構,其實可以是一種合法的籌資工具。事實上,美國現在也有合法的 ICO 案例出現。雖然對於這個個案將來是否獲利,都還有不確定但這個案例已經肯認了 ICO 作為一種籌資工具的可能性,值得大家正面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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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創企業推動法案》介紹

 

群募在現今資訊大量於網路分享的時代,由於驗證機制與咎責系統的質變而有了新突破。Jason Best 舉了 1993 年美國證券法為例在需要實體電話線路傳遞訊息的年代,來回所需的時間以及資訊不對稱,造成詐騙容易,因此政府也有足夠理由保護投資人與消費者而訂立嚴格的規範。但現在即時資訊傳播快速,獲取資訊與驗證門檻降低,這時候金融監管觀念應該改變。

 

而股權群眾募資更成為一種可能《新創企業推動法案》的群眾募資架構便是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下面誕生。在 2015 年歐巴馬總統任內, 《新創企業推動法案》第三章和其監管細則 Regulation A+ 明定,為群眾募資確立規範。

 

Jason W. Best 簡介

 

Jason W. Best 是群眾募資資本顧問公司(CCA)的創辦人暨負責人除了擁有科技創業背景,也是美國《新創企業推動法案》(JOBS Act)的「群眾募資架構」共同擬定者。美國《新創企業推動法案》也成為了美國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的法源基礎。Best 先生曾為世界銀行撰寫研究報告「群眾募資在開發中國家之潛力(Crowdfunding’s Potential in the Developing World)」,更在 2017 年被評選為全球群眾募資年度風雲人物。

 

Best 先生現在也是香港私募投資公司 Vectr Ventures 的創投夥伴。他在該公司致力於投資全球的金融科技(Fintech)。其中,金融科技的基礎工程、民間資本市場的創新與金融科技與物聯網、大數據、行動裝置和社群媒體的交集,此三大領域是他最關心的。

 

貝特斯先生同時也是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創業與科技中心的常駐企業家。其在創業、金融科技創新、群眾募資方面的建議也備受美國駐外單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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