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少子化、高齡化,我們需要的安心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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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範了種種扣除額,是財委會的兵家必爭之地。這次我特別提出三種扣除額,來和財政部討論。

一是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過去是五歲以下的幼兒家長,得享25000元的所得扣除額。我提議調整為六歲以下的幼兒家長,得享50000院的所得扣除額。我國對六歲以下幼兒的公共支出相對稀少,至少也該讓家長能少繳點稅、少一點負擔。

二是長照保險特別扣除額。我提議在一般保險之外,另設24000元的長照保險扣除額。長照需求增加,是台灣社會的趨勢,但政府財政又不可能全部買單。據本辦估計,每一百萬人每年投保24萬,就能承擔1.72兆元的長照潛在費用。增設長照保險扣除額,鼓勵民間透過商業保險的方式,對將來的長照需求預先投資,刻不容緩。

三是商業年金保險。也是在一般保險之外,增設40000元的商業年金特別扣除額。這是為了因應高齡化社會,退休後所得降低,消費力下降的趨勢。鼓勵民眾預先投資,好提高退休後的收入,預估可以撬動每年4600億元的消費。

這三種扣除額,只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50億的稅損,其他兩項,雖然所得稅這頭少收,但還是能從保險業增加的營業稅收回來。用小小的調整,就能創造巨大的價值,是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的趨勢,重要的政策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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