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公股銀行弊端,政府魄力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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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獵雷艦詐貸弊案,讓大家看到公股行庫「公司治理」長期的積弊,今天我在財政委員會,點名財政部長許虞哲、九家聯貸銀行團的董事長們,一起向外界說明,如何改良公股行庫不良體質的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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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請許部長、銀行團說明,這一次聯貸205億元,已撥款150億,慶富案若是造船進度停擺,銀行團損失可能高達125億元,債權如何確保?若是提列呆帳,是否侵蝕今年的獲利?

許部長答詢時說,主辦聯貸案的第一銀行已經進行假扣押等動作,至於獲利,今年都有賺,只是會賺少一點,第一銀行今年年終獎金無法跟去年一樣,其他銀行影響不大。

我繼續追問,為了確保債權,「讓慶富繼續履約」或「由其他船廠承接」的方案如何二選一?若是讓慶富繼續履約,紓困方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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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說,能夠讓慶富繼續履約是最好,但應該要由國防部來評估哪個方案最好。第一銀行總經理鄭美玲則說,紓困方案會召集銀行團會議來想想,目前已開始清查借戶的資產負債,下一步希望聯貸專案從慶富切出來,設置專戶控管,紓困方案的結論在11月底之前會出爐。

接著我進入公股行庫民營化的議題,在這一次9家聯貸公股行庫當中,其中6家已民營化(合庫、兆豐、華南、一銀、彰銀、企銀),政府持股約16.7%至44.5%,掌握了董事長、總經理的人事派任權,但預算、人事、經營計畫卻不受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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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慶富聯貸案踩到地雷,損失該如何向其他民股股東負責?第一銀行前董事長蔡慶年已經為此下台,其他8家的聯貸銀行董事長是否也要比照究責?下不下台的標準,財政部要交代清楚。

許部長答詢時說,目前金管會、檢調單位已經在調查民事、刑事責任,等到調查出爐之後,再來決定公股行庫的人事懲處問題。

20171116余宛如公股銀行質詢

公股行庫董事長由於是官派,沒有任期制,就會發生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掌控兆豐金時間超過12年的積弊。

我進一步提出質詢,政策性聯貸案,有沒有可能開放民營行庫參與,以減少不當政治力介入;公股銀行的董事長人選長期從財政官員轉任,要不要改由引進民間引進人才?另外,公股銀行董事長任期改採4年制,同時提高個人過失的罰則,可不可行?

許部長告訴我,這一次慶富案因為涉及國防機密,所以並未開放給民營銀行參貸,日後的聯貸案若是不涉及國防機密,將會開放給民間銀行。而公股銀行董事長人選從民間引進人才,會朝這個方向來做,但公股銀行的待遇不如民間,導致民間人才沒有意願,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會進行評估。

許部長強調,一定要有個人故意過失的罰則,公股行庫董事長作為公股的代表,本來就要盡到善良管理人責任,若是造成損失,當然要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我最後提出要求,公股行庫的董事長享有高報酬,當然也要承擔高政治責任。關於慶富案的紓困方案,以及如何提高公股行庫董事長待遇吸引民間人才的解決方案,請財政部在一個月內給我檢討報告。

完整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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