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數位國家促進會:清除小路障來迎接大時代

立法院數位國家促進會成立大會 我們辦公室日前剛成立的數位國家促進會,招來民間的一些迴響,樂見其成有之、督促批評有之、袖手觀望有之。我想是時候來跟大家說明一下,促進會目前為止的具體運作方式,以及當中的邏輯所在。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之前在談亞洲‧矽谷的時候,我就特別在意溝通平台的建置。數位國家促進會,正是延續我的這個問題意識,要建立民間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平台。所以每個禮拜,我們會邀請在各個產業耕耘已久的專業人士,來跟各促進會委員們的助理群,分享他們在業界看到的實際狀況。

真實世界裡的問題,可以說是盤根錯節,光靠著宣示性的綱領,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所以各辦公室得要了解狀況之後,才能配合自己的專長分野,著手和行政部門溝通、釐清狀況,踏踏實實地解決問題。從召開協調會、參與行政部門的內部會議,到解決方案成熟後召開公聽會、拍板定案,過程中團隊得要投入許多心力,才能確實解決問題。

這種鴨子划水的做事方式,也許並不討喜。但我自己是創業出身,我知道只要務實解決問題,假以時日總會守得雲開見日出。這是我們辦公室一貫的做事風格,也希望能透過促進會的平台,讓各辦公室的努力能被大家看見。

光這樣講,也許太抽象了,大家難以想像。接下來跟大家分別談談,早在成立促進會之前,我們辦公室就在追蹤並且試圖解決的幾個問題,包括醫療、計程車、物聯網。

醫療資訊開放應用
台灣的全民健保雖然有功有過、毀譽相伴,但是藉此整合的醫療資料庫,卻毫無疑問是座寶山。不論在學術研究或者商業應用上,都獲得相當的矚目。尤其現在數位經濟正夯,如何結合醫療資訊和數位技術,來發展精準保險、精準醫療等加值服務,就顯得格外重要。

去識別化的資料,實際上已經能透過衛福部的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來申請,這部分問題不大。真正的問題是:為了要發展精準服務,需要個人化、可識別的資料。以往講到這個問題,往往都歸咎到個資法規範太過嚴格,或者陷入隱私權的爭議當中。考量到每個人對自身隱私看重的程度不一,個人化醫療資訊要是由政府來整包授權,當然難免爭議。

但在我們辦公室實際研究法條、與相關部門(衛福部、法務部)多次會商之後,確認個資法第六條當中的但書,已經開出「當事人書面同意」這條路。再結合電子簽章法的憑證規範,當事人只要透過電子憑證完成意思表示,就可以在約定範圍內,授權服務提供者來蒐集、處理或利用他個人的醫療資訊。「當事人授權」就像是一把鏟子,讓我們有機會挖掘出醫療資料庫這座寶山的真正價值。

問題在於,法規上雖然有這條路,但衛福部在「接受當事人授權,讓第三方得以應用其醫療資訊」這件事情上頭,既沒有受理申請的程序,當然也沒有建立資料庫的自動化傳輸機制。授權程序不明確,就只能「個案處理」。但大規模的商業應用,哪經得起一筆筆個案處理,帶來的龐大交易費用?所以建立授權程序和介接機制,才是邁向醫療資訊精準應用的當務之急。

這幾個月以來,我們辦公室和國發會合作,參考美國、芬蘭的做法,陸續召開幾次跨部會協調會,一步步緊盯專案進展。如今只待衛福部擬出明確程序,就可以進一步將授權程序付諸公評,早日敲定解決方案。過程中的研究、溝通、釋疑,全都是得要腳踏實地的硬功夫,馬虎不來。為的就是要釋放醫療資訊的潛力,發展各種個人化的精準服務,不要坐在金山銀山上當乞丐。

計程車與UBER之爭?
前陣子的爭議當中,各界的討論往往膠著在「該不該讓UBER合法?」但我們辦公室切入這個議題的角度不同,是從這樣的問題來著手:「阻止我們將新科技應用在計程車解決方案上頭的是什麼?」從這樣的問題意識開始,我們耙梳了計程車業的相關規範,並且先聚焦在計費錶的數位化上頭。

什麼叫計費錶的數位化呢?現在大家坐的計程車,上頭都會有個計費錶,這是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制定規範、強制安裝的。但是相關的規範,卻是在衛星定位技術尚未普及之前訂定的,在計算里程這件事情上,還是以輪胎轉動為基礎,加上車輛規格參數來換算里程的傳統方式。於是,計費錶就得要以硬體的形式,送至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合法安裝在計程車上。

如今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等於是用無數的衛星定位儀布建好基礎建設。只要主管機關釋放空間,讓人們能用衛星定位技術,加上電子地圖的校正來計算里程。人們手機裡的衛星定位儀,就有機會取代原本用硬體方式布建的計費錶,讓計費錶變成手機裡的軟體。這樣一來,就能節約過去耗用在硬體更新的大量資源和經費,讓計程車的服務變得更有競爭力。

進一步和路政司溝通之後,他們表示在多元化計程車方案擬定之時,就有討論過計費錶的問題。因為多元化計程車既然以APP派車為基礎,將衛星定位計程整合到APP裡頭,照理來說也是水到渠成。但是當時卻引發計費錶業者的反彈,透過計程車業者表達強烈反對。

計費錶業者的說法,是擔心衛星定位技術精準度不足、引發消費糾紛。但是計程終究是為了計費,要提高計費的精準度,不是只有提高計程精準度這一條路,縮小計價單位也是個方向。好比說,相對於計程車一跳5元,UBER的計價是以0.1元計算。要化解消費者疑慮和糾紛,不一定只能拘泥在計程的精準。衛星定位技術,也能透過電子地圖、軟體校正等輔助機制,來提高精準度。

政府與其堅守計費錶的既有規範,要求計費錶送標準檢驗局檢驗,追求計程上的精準,不如給衛星定位技術讓出空間,鬆綁運價、計費方式上的限制,好讓各種技術能互相競爭、不同偏好的消費者能各取所需。 所以我也將在近期之內召開公聽會,重啟多元化計程車方案的討論,好讓數位化計費錶等解決方案,能幫助多元化計程車提供更好的服務。而這點滴的改革當中,動輒會撼動到原有的市場邊界,讓原本的業者面對新技術的衝擊和競爭,當然會激發反彈。

在既有業者之外,導入不同的聲音和意見,這是我身為民意代表該有的擔當;但也需要民間的積極參與,才能平衡反彈的聲浪,用更開放的規範促進業者間的競爭,好讓科技為我們的生活服務。

物聯網的基礎建設
物聯網大潮正夯,大家往往看著政府要投資多少預算,或者科技展中種種酷炫的裝置,但是政府真正的當務之急,反而沒有得到充分的注意。好比說為了物聯網發展,需要的通訊基礎建設,就一直卡在政府規範不清、行政效率低落。

什麼是物聯網需要的通訊基礎建設呢?這就要講到物聯網趨勢當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高功率、高傳輸量、高耗能導致的待機時間短縮。好比我們現在最熟悉的行動通訊裝置:手機、筆電,在過去十幾年的發展當中,一直朝三高的方向發展。3G、4G、wifi等通訊技術,也是配合著這個方向在發展。

手機、筆電這些裝置,因為隨身日用,三天兩頭充一次電還不是個麻煩。但是壓力感應、煙霧偵測、聲音感應等等平常感覺不到,緊要關頭卻不能沒電的裝置,也使用這些通訊技術的話。高耗能導致的高維持成本,就會變成是個大麻煩。所以世界各國都為物聯網劃定明確的頻譜,並且建立一套與過去趨勢相反,講究低功率、低傳輸量、低耗能的通訊系統。

而我國的低功率頻譜,非但一直到去年年底,才配合國際規範,底定了920-925MHz這個方案。還因為該頻段和ETC的頻段有重疊,激起了遠通的反彈。縱使在技術上,低功率的物聯網訊號其實難以干擾ETC的高功率信號,但這頻譜分配一拖就是半年,一直到今年2月底才終於公告。在日新月異的物聯網浪潮中,各國都是分秒必爭,我們卻連遊戲規則都講不清楚,延宕了業者布局的腳步。

與此同時,低功率物聯網的兩大系統:Lora和Sigfox,想要在台灣布建基礎設施,為低功率裝置提供超窄頻、超遠距的資料傳輸服務。歷經了幾個月的溝通,NCC卻直到現在,連它們要不要申請執照、該申請什麼樣的電信執照都講不清楚;都還不談美、歐對低功率物聯網通訊是採報備制,根本無需執照。對比新加坡政府從釐清問題、制定方案、修改規範、公布實施到業者取得執照,只花了三個月的時間,NCC的行政效率實在令人心寒。

凡此種種,都是在物聯網的酷炫表象之下,政府真正的當務之急,也是我們辦公室一直緊盯、督促的議程。政府不該只想著要自己投資布建基礎設施,相反地,應該要給出物聯網的明確規範。政策框架明確,業者才會有投資信心,物聯網的基礎建設自然能發展。

邁向數位國家之路
一口氣看完這幾個議題,大家或許會有點暈頭轉向。而現實中的問題,正是這樣盤根錯節,需要人來抽絲剝繭、一一化解。真正的改革,得要在複雜的現實、利害權衡當中,一點一滴推動。光只有宣示性的綱領,解決不了這些問題。

分享完了這幾個案例,我想回到一開頭的主題:數位國家促進會。在我的想像中,促進會就是要串聯民間和政府,盤點出一個個問題,踏踏實實地解決掉它們。過去包括我們自己在內,是各個國會辦公室悶著頭各自做。將來我們可以在促進會的框架下,分進合擊、互通有無。假以時日,這一點一滴的改變,才能匯聚成巨大的能量,釋放出台灣民間的活力。

雖然有點低調、有點土氣。但這是我心目中,真正踏實的,邁向數位國家之路。

2 thoughts on “談談數位國家促進會:清除小路障來迎接大時代

  1. 很好且先進的看法,數位國家的理想應該是跨越黨派,有利於全民的,希望能得到跨黨派的支持,早日實現。若能突破黨派界限,爭取多位立委參加,這理想便能早日實現。

  2. 余立委您好,我們是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數位國家促進會的成立大會感謝立委邀請敝會參加。

    在我們的理念與看到的問題中,國家的資訊基礎建設被單一廠商套牢的情況太過嚴重。上面所說的醫療資訊、生活科技、物聯網等雖然都是很重要的議題,但台灣從教育界到企業界到公務界,對於「資訊自由」、「資訊軟體應用公共化」等幾乎是完全沒有概念。因此我們的許多政府提供的資訊服務、還有公文系統等,被綁在特定的作業系統與瀏覽器上。我們的自然人憑證被廠商加入了標準以外的特定資料,形成廠商壟斷的情形。我們的資訊教育始終接軌的是國際大廠而非真正的接軌國際。

    敝會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這些理念的傳播與問題的解決;所幸這兩年從國發會全力推動 ODF-CNS15251 政策開始,陸續開始有人看到這些事情的重要性。因此,除了數位國家的幾個大方向之外,敝會更希望能與國會、公務機關一起合作努力,致力於國家資訊公共基礎建設的開放、資訊軟體數位應用的公共化等重要議題。

    謝謝!

翁佳驥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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