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寫了屏東與台南青年創業的觀摩與想法,替南台灣發聲,總是需要回到兩個問題。
到底什麼樣才是台灣需要的「青創」與「新創」政策?
那我們的政府是否妥善執行了?
在盤點政府「新創」、「青創」資源的時候,我歸結了四大面向。希望在年後,賴清德院長推動新創環境時,有關單位能夠看到,並創造出真正有價值的「青創」、「新創」生態系。
有一位前輩說:「如果你只是喜歡新創的氣氛,那參加小聚就好了。新創不酷,新創是要談錢的,很俗氣的,不賺錢是會倒的。」但現在「地方創生」、「青年返鄉」、「青創」、「新創」比較像一種時尚。
我們忘了,這些的誕生是台灣產業轉型的落後與地方人口的流失。「新創」的本質是對於數位經濟的呼應,而「青創」的本質是地方的再出發,他們不該是潮流,而該是解方。作為解方,我們就必然要先找到問題。但以我現在看到的,這些問題需要回歸,無法全面一以貫之。
二、務實訂定政策方向與目標
政府施政自然不可能完全將「青創」、「新創」視為潮流,而不作為解方。但是在具體的政策執行中,卻往往容易流於前者。科技部 在「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的作為便可以做為一個案例。
「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每年政策目標在新園區招募 100 個團隊,其中至少 50 個團隊是國外團隊。從我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中的努力與倡議,我想大家都知道我對台灣國際交流一直都是態度開放。但這樣的政策目標,卻連我都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的政策成效審核,會是單獨以團隊的數目當作指標?
三、避免「一言堂」的危險性與「固定班底」產生的可能性
在「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的公聽會之中,我們感受到科技部整合現行計劃的不遺餘力。但是問題出在,政府推動過這麼多個「青創」「新創」計畫,卻很少去審視過計劃是否妥當。而在不了解的情況貿然整合、仿效先前的計畫,只是換湯不換藥。當初面對的問題,一樣還是會在那邊,永遠不會被解決,只是延續。
而問題沒被解決,持續蔓延只是一件事情。台灣新創、青創的政府資源就這樣無限循環地被消耗又是另一件事情。(我們舉例的「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 3 年預算 8 億台幣。)同時我們在新創、青創支持的思維上也非常單一,真的有心,想要改變的人又被排除在外,只是更多問題的衍生。這甚是還有可能變成我們一直來最詬病的「固定班底」。
以科技部希望連結地方政府為例,列舉了幾個地方園區為合作夥伴。但我實際在平日下午走訪其中一個園區,卻只發現空蕩的辦公室,渺無人煙。在沒有釐清該園區狀況與問題情況下,科技部的鏈結又只是讓表現良好的團隊北上加入新園區,我無法確認能夠給南台灣的價值。而另一個也被科技部列舉的地方政府育成中心,在被問及經營地位與獨特點時,直言自己的特殊處是位於該特定縣市和是新創團隊們在被其他地方育成中心淘汰後的首選,更令人恐懼科技部在計畫鏈結地方資源,以期符合平衡地區發展時,是否真的有思考清楚。
再以科技部想要整合 經濟部、國發會 等不同部會與國外資源為例, 是否足夠清楚各個部會的專案和能不能走出過往的舒適圈都是我好奇的地方。像被列舉的經濟部「小蘋果園育苗培育實踐計畫」,但事實上,創新創業整合服務僅只是該計畫的一個很小的子部分。而且該計畫長達三年,最後一年決算經費還是0。而 Plug & Play 更是從 2015 年到現在不斷重複在科技部新創相關的新聞出現,但我們是否能夠期待有其他矽谷,甚至國家的加速器合作?當科技部在挑選合作的育成中心時,自豪地說一律以世界知名大學為目標,是否又回到了單純以學術脈絡、世界排名思考,而無法回到產業務實面?
四、政府角色是減少羈絆,而不是帶領
其實就如賴清德院長所說的,其實政府在新創上面的努力重點,應該是法規鬆綁,而不一定要是設置大量的園區或者錯誤的補助。在「地方創生:小型城鎮、商店街、返鄉青年的創業10鐵則」中,作者木下齊也提到了一樣的觀念。
木下齊還指出地方振興等事務具有公共事務,但是公共事務並非行政機關的專屬工作。政府固然可以維持公平性、均一性,但在現在,均一性已經不是重要的。或許我們應該要讓各地可有自己的做法,就像我之前介紹的 屏東青創聚落、南臺科技大學創新創業總育成中心、國立成功大學 C-Hub 一樣。
我們應該開始把經營、計畫這件事情交出去給地方、市場,並且以開放的心態去接納。中央政府該做的事情,就是建議一套穩當的審核機制與支持模式就好了。